查询编码: | LX20171102204337 | ||
信件主题: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了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17-11-02 20:43:45 |
信件内容: | 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丢了,能补办吗?要是能的话,怎么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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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12-18 09:12:5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自2017年11月5日起,《会计法》正式取消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规定。按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省自2017年1月1日起已停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11月9日起,通过我省会计管理系统全面关闭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证书核发、换发和调转登记等线上业务。目前,证件丢失已不能办理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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